首页
搜索 搜索
资讯

《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发布 21人获聘基金首批专家

2023-08-16 01:28:53 东方财富网


(资料图)

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,深圳市慈善会举办《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发布暨专委会聘任仪式。

据了解,2020年10月1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》正式实施,为国家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“深圳样本”。2021年5月,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,在深圳市慈善会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基金(以下简称“生态基金”),实行慈善信托管理。为充分发挥生态基金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,在市人大、市民政局、市检察院、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生态环境局等指导下,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、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意见,深圳市慈善会起草了《办法》,已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。

据介绍,《办法》从管好、用好生态基金出发,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,围绕“申请、审核、拨付、验收、监督和信息公开”进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。

为确保生态基金的管理更加科学化、专业化,21名来自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污染防治、公益慈善、财务、法律、审计、建筑工程等领域的代表受聘为生态基金专委会首批专家。